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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浙江省违反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(试行)

    • 发布人:鼎峰培训学校
  •    一、违反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

    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,擅自从事保安服务、保安培训,依法予以取缔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;初次违反且危害后果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有违法所得的,依法没收违法所得。

     

       二、违反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

      保安从业单位有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规定所列情形,初次违反且情节轻微的,责令限期改正,给予警告;逾期不改、二次违反或者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,责令限期改正,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;三次以上违反或者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,责令限期改正,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。有违法所得的,依法没收违法所得。

     

      三、违反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

      保安从业单位有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三条规定所列情形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;违反治安管理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依法不予治安管理处罚,初次违反且情节轻微的,责令限期改正,给予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;逾期不改、二次违反或者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,责令限期改正,处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;三次以上违反或者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,责令限期改正,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。有违法所得的,依法没收违法所得。

     

      保安服务公司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,指使、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、参与追索债务、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,或者有其他严重违法犯罪行为,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,发证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吊销保安服务许可证。

     

      四、违反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

      保安员有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规定所列行为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由发证公安机关依法吊销保安员证;违反治安管理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,由发证公安机关依法吊销保安员证;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依法不予治安管理处罚,初次违反且情节轻微,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,予以训诫;二次以上违反或者情节严重造成危害后果的,由发证公安机关依法吊销保安员证。

     

      五、违反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

      保安培训单位未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培训,初次违反,情节轻微,且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,责令限期改正,给予警告;逾期不改、二次违反或者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,责令限期改正,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;三次以上违反或者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,责令限期改正,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。

     

      保安培训单位以保安培训为名进行诈骗活动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;违反治安管理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,发证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吊销保安培训许可证。有违法所得的,依法没收违法所得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六、上述所称以上、以下,包括本数。

  • 2020-05-03